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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通报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未履行登记手续驳回诉讼请求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某平台投入84350元兑换13000美元虚拟美金,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提现金额骤降至0.1元人民币。经调查确认,该投资行为系当事人自主决策,平台账户由其自行管理,且未履行境外投资登记手续,依据现行法规法院认定该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投资风险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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