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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警示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警惕‘金融创新’噱头吸收资金

辽宁高级人民法院8月11日发布风险提示,警示部分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为噱头,利用公众对稳定币等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诱导公众参与交易,提醒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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