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法院判决一起重大虚拟货币犯罪案件
福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上半年对一起重大虚拟货币犯罪案件作出判决。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15名被告人因利用USDT构建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被以非法经营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8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该团伙通过境外通讯工具发展客户,以“U币”为中介实施跨境非法汇兑,累计涉案银行流水逾133亿元,实际交易规模达2562万元。其中林某某在庭审初期拒不认罪,检察机关通过提取其语音样本并完成声纹鉴定建立证据关联,最终促成当庭认罪。司法机关针对案件定性多次协调达成统一意见,确认涉案资金洗白模式及非法获利机制。该团伙在多地银行提取现金超4.78亿元,用于购买“U币”转移至上游犯罪钱包,为跨境犯罪资金洗白,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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