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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警示冒用标志稳定币销售风险

香港金管局8月8日发布警示,近期发现有机构冒用该局标志进行稳定币销售宣传。根据8月1日生效的《稳定币条例》,稳定币销售须通过持牌稳定币发行人、获证监会发牌的第1类受规管活动法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等法定认可提供者执行。金管局特别指出,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机构暂未被纳入认可提供者范畴,并明确提示公众通过非受监管渠道购买非受监管稳定币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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